通知公告
关于公布2017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评审结果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8-03-26 发布单位: 教务处
学校各单位:
根据《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(修订)》(院发〔2017〕13号)文件精神,学校对2015-2016年间经学校正式发文立项的“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”(以下简称“质量工程”)建设项目进行了中期检查评审。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,学校审批通过,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(详见附件)。
附件:2017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评审结果.xlsx
吉林大学珠海学院
2018年3月26日


